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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25
發佈日期 0000-00-00
標題 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參加2020年第32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代表隊 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6月18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80020909號函修正「我國 參加2020年第32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選手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辦理、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8年9月24日心競字第1080006244號函備查。
二、目的:持續2018年亞運成果,遴選績優教練選手成立我國參加2020年第32屆東京奧運擊劍培訓隊,施以系統化長期培訓、參加國際賽,以強化我國教練團及選手經驗、提升實力,並且增進國際排名,以爭取最多參賽項目及選手參賽資格。
三、組織: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事宜。
四、教練遴選:
   (一)由培訓隊教練名單遴選出1-2名,若非培訓隊項目之選手經外卡賽取得參賽資格,則由取得資格之選手指導教練擔任。
   (二)經選訓委員會依具有資格教練名單,評估排定優先順序(實際名額依組團規定辦理)。
五、選手遴選: 由取得奧運參賽資格之選手為當然代表。
六、附則:
   (一)入選代表隊之教練、選手,無故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後,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二)教練、選手除名或遞補,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通過,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報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後,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彙整,提報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加檔案 2020東奧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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