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5-02-27 |
發佈日期 | 0000-00-00 |
標題 | 轉載公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舉辦「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2梯次)」 |
內容 | 教育部於113年5月13日公告針對證照效期至114年12月31日之各級運動教練、裁判證者以及於111至112年間取得各級運動教練、裁判證者,其111至112年專業進修時數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限制之規定,餘仍應每年完成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並於效期屆滿前累計達48小時以上。 持有本會各級教練裁判證且證照在效期內但今年尚未參加進修課程者,敬請把握機會儘速報名 |
附加檔案 | 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2梯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