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15-01-29 |
發佈日期 | 0000-00-00 |
標題 | 104年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修正 |
內容 | 依中華民國擊劍協會104年會員大會決議修正「104年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 (自104年1月30日起,新報名者依新規定辦理) 104年第一次全國排名賽第12條之第2項及第3項 -第2項:報名費: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個人或團體會員以及台北市所屬公立國小、國中、高中每人每項新臺幣五百元整(含保險費);其餘非會員每人每項新臺幣七百元整,皆於比賽當日現場繳交。 -第3項:隨隊裁判:報名隊伍超過4人人以上者,須派隨隊裁判1名;超過8人者,派隨隊裁判2人,未依規定派隨隊裁判者,每缺一位裁判,須繳交800元規費。 報名資訊詳如附件 |
附加檔案 | information[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