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5-02-20 |
發佈日期 | 0000-00-00 |
標題 | 公告中華民國擊劍協會114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 甄選規定 |
內容 |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月26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申請者至本會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 三、 報名手續: (一) 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1)及副表(附件2),未貼照片者不予受理。 (二)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三)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或本會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及影本。 四、 資格審查: (一)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得以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二)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審查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 (三)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審查主辦單位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 (四) 本會審查申請者身分證明及參賽相關資料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存。 五、 核發參加甄選通知書: (一) 申請資料繳驗後,確認完成申請手續者,由本會加蓋會戳後,當場核發甄選通知書(附件3)。 (二) 甄選通知書核發後遺失者,須儘速至本會補辦。 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曾拒絕接受國家代表隊徵召者。 (二)曾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本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等單位判處禁賽確定,且禁賽處分至申請截止日仍未解除者。 柒、甄選須知 一、 日期:114年3月4日下午4時。 二、 地點: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住址:112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139號) 三、 申請者於甄選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件及甄選通知書,於甄選地點辦理報到手續,經本會審查無誤後,始得參加甄選。 |
附加檔案 | 附件3_114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役男甄選規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