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少年分齡賽排名積分及排名辦法

 
109年05月23日第十二屆第四次理事會通過
109年09月05日第十二屆第五次理事會修訂
壹、 每一年度協會依行事曆主辦或協辦之全國少年擊劍排名賽(含小學盃及其他經本會承認之分齡賽事)納入積分排名。
貳、 年齡分級制度:
U9:年齡7至8歲
U11:年齡9至10歲
U13:年齡11至12歲
※例如2020年參賽者,U9出生年介於2012至2013年(2012/1/1~2013/12/31),U11出生年介於2010至2011年(2010/1/1~2011/12/31),U13出生年介於2008至2009年(2008/1/1~2009/12/31)。
※可向上壹級別參賽,不可向下參賽。
參、
各年齡級別排名採分開排序,積分排名方法參考國際擊劍總會之比賽規則,計分如次:
第一名           32 分
第二名           26 分
第三名           20 分
第四名           18 分
第五名至第八名       14 分
第九名至第十六名         8分
第十七名至第三十二名       4分
第三十三至六十四名                 2分
第六十五名以後                        1分
 
肆、 積分排名計算方式年度排名:取最近3次全國少年擊劍排名賽(含小學盃及其他經本會承認之分齡賽事)中積分之總和,依積分高低為年度最新全國排名。
若積分相同,以名次較高的次數多寡,作為排名先後依據,依此類推;前述名次次數亦相同者,取最近一次比賽名次高者優先排名。
附則:U9、U11使用0號劍,U13使用5號劍(成人劍)。
以上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訂之,呈請理事長核可後,函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