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9月29日第十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106年10月8日第11屆第2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107年12月23日第12屆第3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3月9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00008305號函備查 |
|
壹、 |
每一年度協會依行事曆主辦之全國錦標賽比賽成績納入積分排名。
|
貳、 | 全國錦標賽積分排名方法參考國際擊劍總會之比賽規則,計分如次: 第一名 32 分 第二名 26 分 第三名 20 分 第四名 18 分 第五名至第八名 14 分 第九名至第十六名 08 分 第十七名至第三十二名 04 分 第三十三至六十四名 02分 第六十五名以後 01分 實際參賽人數未滿8人不予記分。 |
參、 |
積分排名計算方式:
一、取最近2次全國錦標賽中積分之總和,依積分高低為全國最新排名。 二、參加國家代表隊及培訓隊選拔賽資格採計全國最新排名。 三、前項若有積分相同者: 1. 以曾獲最高名次者為優先。 2. 最高名次相同者,取最近一次比賽名次較高者優先排名。 四、選手參加國際賽事期間不能參加全國錦標賽,則依據其個人賽參賽成績,採下列計分表給以積分。 |
肆、 | 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議通過,呈請理事長核可後,函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名次 | 世錦賽 | GP賽 | 亞錦賽 | 世界盃A級賽 | 世青青年組 | 亞青青年組 |
1 | 32 | 32 | 32 | 32 | 32 | 26 |
2 | 32 | 32 | 32 | 32 | 32 | 26 |
3 | 32 | 32 | 32 | 32 | 32 | 26 |
5-8 | 32 | 32 | 32 | 32 | 26 | 14 |
9-16 | 32 | 32 | 26 | 26 | 20 | 8 |
17-32 | 26 | 26 | 14 | 20 | 14 | 4 |
33-64 | 20 | 20 | 8 | 14 | 8 | |
65-128 | 14 | 14 | 4 | 8 | 4 |
經110年第1次選訓委員會通過,110年3月9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00008305號函備查。...more
各類辦法->本會法規->全國排名賽積分及排名辦法 ※本辦法公告後預計2019年3月1日開始實施。...more
各類辦法->本會法規->全國排名賽積分及排名辦法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賽季開始實施。...more